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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报
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王晶、李谦谦伪造提取手续
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王晶、李谦谦,2012年至2013年,利用职务便利,与社会人员勾结,通过伪造提取手续,为不具备提取公积金条件的人违规提取公积金3300余万元,王晶、李谦谦分别获得非法利益40.3万元、101万元。王晶、李谦谦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